一、引言
德国乡村地区拥有丰富的文化景观。数世纪的农、林、渔业经营以及放牧促使了此类景观的形成。虽然,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农业领域经济与技术的大规模现代化发展使得古老村落的布局、农舍类型以及耕地形式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部分传统文化、身份认同以及秀美景观带来了不少影响,但得益于联邦政府、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努力,现今我们依然可以通过诸多遗址、博物馆、农庄等观察并体验这些文化景观。
那么,德国乡村地区的文化景观有哪些特征?这些特征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又是通过何种组织机制开展保护的?乡村旅游对文化景观的保护有着怎样的作用?本文以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的意义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分析德国乡村文化景观的特征以及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德国经济社会转型中的演变,并概括介绍保护与发展乡村文化景观的组织机制,最后选取露天博物馆为例阐述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旨在为我国乡村地区文化景观的保护与传承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乡村文化景观及其保护的意义
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文化景观被定义为“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认为文化景观“包含了自然和人类相互作用的极其丰富的内涵”,是人类与自然紧密结合的共同杰作。从文化景观的概念来看,所有自然与人类共同创造的文化现象(如:田野、建筑、村落、城市、道路网络、居民点等)的复合体均属于文化景观。我们现今拥有的文化景观是由各历史阶段的不同元素构成的。这其中包含大量早期建造、但大部分已经失去其原有功能的文化要素,如:城堡宫殿、梯田斜坡、沿谷道路等。这些文化景观是具有历史性的,是先辈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
历史文化景观具有一系列价值。德国乡村研究学者亨克尔(2015)将此类景观的价值主要归纳为五点。首先,它们是对历史的重要记载,可给后人提供经验与启发。其次,此类景观多与丰富的环境相融合,自然适应性良好,可为人们提供许多美学与感官方面的体验。第三,通常具有生态优势,且部分历史文化景观的生态平衡优于现代农业景观。第四,历史建筑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受保护的历史建筑通常会经历功能方面的转型,并成为乡村地区受人青睐的对象。此外,历史文化景观不仅代表着故乡、乡愁、和谐、安宁,有时候也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往往与一片林地或一栋老建筑等相关联。
三、德国乡村文化景观特征
总体而言,德国乡村地区景观特征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1)村庄布局;
(2)农舍类型;
(3)耕地形式。
(1)村庄布局
村庄内道路、广场、各类建筑物等布局是体现村庄文化景观的重要特征。概括来说,德国传统村庄的布局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为直线式村庄,其特征在于村内住房以直线式排列,典型的有诸如(沿街)线形村、林地村、沼泽地村等。第二种则是广场式村庄,此类村庄内部的住房围绕中心广场分布,主要有广场形村、环形村等。第三种被称为平面式村庄,即村内住房集聚于同一平面,如:不规则集聚的块状村、规则集聚的棋盘村等。
在过去60多年中,部分传统村庄的布局发生了显著变化。现今,典型的传统村庄布局往往很难清晰辨认。德国西部与南部诸多村庄在1950至1970年代土地重整过程中拆除了不少中心地带的老建筑,从而重新开辟出较大规模的空地。而德国西北部许多原本比较松散的小村庄在过去数十年中密度增大,且部分规模得到扩展。此外,部分广场形村中原有公共绿地被用于开展建设。
鉴于此类发展情况,为了保护好典型的传统村庄布局,德国政府现多把此类村庄整体列为文物保护对象。整体保护意味着将村庄底层平面、内部结构以及单个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均纳入保护措施中,从而传承更多的历史文化元素。对于今天的乡村居民来说,传统村庄布局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生活品质。特别是广场形村庄,其中心地带成为居民休闲娱乐、开展社交的重要公共空间。也就是说,此类村庄的保护不仅是专业界的职责,也得到公众的支持,并且让公众从中受益。
(2)农舍类型
农舍类型的形成与诸多因素有关。地方及区域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壤、地形、当地建材等)、经济、社会与政治因素(如:继承权、经营规模、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等)以及来自其他地区的案例等均会对传统农舍的功能、形式与风格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历史上,德国乡村地区的传统农舍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集居住、棚圈、仓储等功能为一体。而另一种则由多个具有不同功能(居住、棚圈、仓储、置放工具、停放车辆等)的建筑物组成。
进入20世纪,传统的、以服务农业经营为主要功能的农舍逐渐失去其原有的重要性。它们不再能够满足现代经营的要求以及人们的居住需求。1960及1970年代,德国乡村地区许多陈旧且失去使用功能的农舍被拆除,所获空地用于修建道路设施或村庄广场、停车场等。部分保留的农舍也不再用于农业经营,而是被改造或扩建,以满足其他用途。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如村庄整治。文化保护工作在该时期也没有给与乡村地区的建筑文化(除教堂与宫殿外)较多的关注。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拆迁措施破坏了大部分历史建筑,由此也对村庄的认同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改造和扩建的建筑无论在形式、建材还是风格上都与传统的村庄形象不一致。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乡村建筑文化才得到新的关注。诸如“村庄整治”等项目随之拓展出“保留式村庄更新”等项目。
(3)耕地形式
耕地形式是农业领域经济、产权及社会关系的体现。德国耕地形式的多样性要追溯到历史上的继承权。对此,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a)一子继承;(b)实际分割。“一子继承”是指单独继承,为中世纪及近代德国农民为防止因均分继承导致农地遭细分,使耕种上发生困难而发展的继承制度。“实际分割”则是指在继承地产和土地时,根据继承人的数量而直接对其进行分割。
在德国历史上,这两种继承权主要呈现南北分布的特征。北德地区以“一子继承”为主,而南德(如: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等)一带则主要采取“实际分割”的原则。基于此,南德乡村地区至今依然以小规模耕地为特征。
现今,德国原始的耕地形式保留很少。早在19世纪中叶,国家就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打造了大部分大规模的耕地,并修建了新的田间道路。二战后,乡村地区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变迁以及国家土地改革、土地重整政策的实施使得耕地形式再次发生显著变化。由于德国原始的耕地形式保留很少,所以,对耕地形式多样性的保护一直是公众以及文物保护界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当代人及后代人对历史的认同感,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使用价值。
总体而言,农业经济结构转型以及农业政策使得德国乡村地区的传统文化景观在过去百年中持续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在村庄中形成了诸多城乡混合的形式,与传统村庄较统一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无论是学界、政界还是公众都在探讨的问题是:我们现今应如何对待这些文化景观?是否应完整或至少部分地保留乡村文化景观,并将其传承给后代?
四、德国保护与发展乡村文化景观的组织机制
历史文化景观反映着过去的各种理念,对待此类景观的方式主要有两大方向。比较普遍的方向是:对其进行深入开发、有效利用,使其适应现代化发展,并采取一定的市场化措施。另一种方向的特征主要为:保存现有历史文化景观,注重资源保护,以建立博物馆等方式使其得到一定的发展。德国数十年来的景观保护与发展过程也是不无争议和矛盾的,部分想法及行动方式甚至几乎是互相对立的,特别在国家层面的土地重整、村庄整治、村庄更新等政策制定方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早在1992年就已做出决议,除自然的创造以及独特的文化遗产外,亦把整个文化景观列入至《世界遗产名录》。在德国,明确把(乡村)文化景观作为国家保护对象的思想起源于20年前。基于此,“保留文化景观”现已成为德国以及欧盟空间秩序政策中的基本原则。
近20年来,德国对于保护乡村地区历史文化景观的关注持续增长。致力于保护乡村地区历史文化景观的力量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学界、国家机构及其促进项目、私人协会与倡议组织。德国文化景观研究中心自1975年起成为中欧地区文化景观研究跨学科工作组(ARKUM),其总部设在德国波恩大学历史地理系。
在国家层面,自然保护与文物保护机构以相关联邦与联邦州法律为基础致力于乡村地区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传承。村庄更新部门也愈加关注文化景观的保护。此类机构自1990年起全面负责德国乡村地区的发展。始于1961年的全德大规模村庄竞赛项目“我们的村庄有未来”也把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其中,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之一。现今,乡村地区被列为文物的建筑与自然、文化景观多达数百万。乡村地区的诸多建筑及公园设施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除了学界以及各类公共机构外,德国还有大量私人协会、联合会以及市民倡议组织致力于乡村文化景观的保护。联邦层面的故乡与环境联合会(BHU)就是此类组织中的代表,旨在促进文物保护、景观及民俗保护,下辖分布于17个联邦州的分支协会。这些州层面的分支协会又联合各类当地协会及社会组织。由此,此类组织提供的各类志愿者活动遍布整个德国乡村地区。
跨地区范围的组织机构也有很多。比如:欧洲乡村与小城镇协会(ECOVAST)德国分会以及部分联邦州的乡村空间发展研究院。此外,还有联邦区域运动联合会、农村农业工作联盟(ABL)、德国农民联合会(下设德国文化景观基金会)、农业历史协会(下设农业文化遗产倡议组织)等,均致力于文化景观的保护。
当然,乡村文化景观保护最重要的力量来自村庄本身。在德国乡村地区,分布着各类村庄发展协会以及乡村居民倡议组织,不断推动着当地文化景观的保护与传承。
五、乡村旅游促进文化景观的传承与发展
保存良好的文化景观可以成为很好的观光资源,使当地人从乡村旅游的发展中获得文化自觉和经济利益,从而实现乡村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在保护自然生态和地域文化的同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露天博物馆即是其中的典型方式。
露天博物馆旨在让游客直观了解某一主题或某一时期,常见的展品包括历史建筑、设施等,目的在于向大众介绍相关建造文化及生活方式等。露天博物馆的起源要追溯到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进程中催生的“乡土保护运动”。以北欧为主的数个国家率先开始发起对传统文化(主要指“前工业时代的文化”)的保护。在德国,首个较大规模的露天博物馆于1934年诞生于下萨克森州。1960及1970年代,德国兴起了建造露天博物馆的热潮,主要集中在南德地区。除了少数占地面积较大(38公顷)的露天博物馆外,主要为大量小型地区性博物馆,用于展示地方文化特征及其历史。现今,德国境内总共有近百个露天博物馆。
二战后,露天博物馆的展览重点以生活环境为主。为此,许多博物馆会在相关季节引入相应的动物,特别是本地区的传统品种。同时,亦会设置花园及农田用于展示地区性农作物及药草等。在部分地区,露天博物馆亦被用于保存一些濒危的家禽家畜及农作物品种。另外,向游客介绍农业技术以及手工艺也是露天博物馆的一大项目。通常,博物馆还会举办不同主题的节庆活动,如:农民节、手工业者节、拖拉机节等。近年来,露天博物馆也越来越多地展示近现代的乡村生活方式,如:1950年代以后乡村生活的变化发展等。相关物品也随之被纳入展览中。
露天博物馆的运营均按照国际博物馆协会制定的准则。2007年,德国10个规模最大的露天博物馆负责人组成了露天博物馆专业委员会,隶属于德国博物馆联合会。此外,在区域、国际以及欧洲层面也有各类合作平台及联合会,如:德国中部露天博物馆工作委员会、欧洲露天博物馆联合会等。
露天博物馆深受游客青睐。柏林博物馆学研究所长期调查显示,德国露天博物馆每年的访客量约为600万。
六、结语
本文以德国为例,从乡村文化景观的特征、保护与发展乡村文化景观的组织机制以及乡村旅游在保护与传承文化景观方面的作用等多个角度概括性地介绍了德国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的情况。
乡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乡村文化凝聚着乡土之味与乡愁之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文化景观是乡村在历史长河中逐渐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它们不仅绘制了黄土地的文化肌理,更在凝聚乡情、行不言之教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随着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的大幅流动以及乡土社会的急剧解体使得乡村的根脉逐渐剥离,现代文明正在逐渐取代传统文化。只有作为乡村文化载体的景观,还能让我们记得住乡愁。在此背景下,文化景观的保护与传承近年来在我国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我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乡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鉴于当前我国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发展尚处于起始阶段,深入研究德国等已具有较多理论及实践经验的国家与地区的情况,可以为我国提供详细可靠的参考方案,亦有助于了解国际乡村文化景观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为推进全球乡村文化景观保护提供来自中国的智慧。
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绿色之都德国弗莱堡,2019年7月19日,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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