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和主题

教育 | 2017年“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座谈交流活动举行

发布时间:2017-08-02浏览次数:190

2017年“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座谈交流活动举行
15名受助学生将陆续赴德求学

7月26日晚,2017年同济大学“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座谈会举行。同济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徐建平,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原副校长董琦教授,捐赠方上海华杰仁爱基金会代表,我校校友胡金华,我校校友、浦发银行总行行长刘信义以及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学生处以及受助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 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受助学生代表一行首先参观了浦发银行总行大厦,了解了浦发银行的历史与发展。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刘信义行长讲述了他的求学和奋斗经历,分享了他对人生三大成就“立言、立德、立功”的理解和感悟,他勉励青年学子们尽早树立目标,发现自己的长处,磨炼韧性,调整适应性,坚守原则性,充分运用“天分、努力和机遇”三要素来实现奋斗目标。

胡金华先生饱含深情地回忆了他的留德经历,他勉励学生们正视困难,互相帮助,传承同济校风校训,脚踏实地,心怀仁爱,将来有能力的时候善待家人,回报社会,将“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的爱心延递。胡先生还亲自赋诗一首,将对学生们的殷切期望全部融在了诗句里面:“红日熔江万点金,金花万朵一颗心。涛涛江水无穷尽,难载悠悠同舟情。浦江聚首为壮行,殷殷细语复叮咛。鸿雁传书报捷时,与君欢聚再畅饮!”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徐建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同济人走上社会都会带有“同济烙印”,同济的优秀校友身上体现了“同济天下”的同济精神,体现了同济人一贯的务实、担当与情怀,他希望同学们学习传承优秀校友传递的这一精神财富,抓住机遇,做好选择,锤炼韧性,学有所成后服务社会,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同济人的力量。

会上,同学们表达了对胡先生、刘行长和学校的感激之情,表示能在赴德之前与胡先生、刘行长和学校领导老师见一面,接受师长们的言传身教、谆谆叮咛,获益匪浅,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助。

© 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项目简介

“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系资助品学兼优、有志赴德求学的同济学子的无息助学贷款公益基金,由胡金华、笑寒两位校友于2014年向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500万元设立。基金每年资助名额约10名,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助学贷款,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学生的还款将汇入校基金会专用帐户,并注入本基金循环使用,以资助后续申请者,每人只能获取一次资助。

申请对象

1、有志于出国留学,已符合出国留德条件,且自费赴德进行校际交流的同济大学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自费赴德留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人在德国学习时间须达到一学年以上,并攻读德国高校学位(不含博士学位);

3、申请人出国留学未获得其他大额资助(资助额超过5万元视为大额资助);

4、优先资助品学兼优、家境清贫的学生。

名额与金额

基金每年资助名额约10名,每人一次性获得无息助学贷款为10万元人民币,还款期限为5年,主要用于留学德国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

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核,由基金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借款人名单,签署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还款

1、借款人必须于借款最终到期日前(自借款之日起五年内,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分批次或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

2、基金秉持弘扬诚信、传递爱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了使更多学生能获得本基金的资助,鼓励借款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还款;

3、借款人赴德留学完成其海外学业后,如需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原因,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展期的申请,获得管理委员会书面批准后,借款人与贷款人重新约定借款期限,原则上延长期限与攻读学位的学制相同,但最长不应超过3年。

4、超过借款最终到期日尚未归还借款且未办理展期手续者,视为违约(具体违约条款详见无息助学贷款合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逾期利息。

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请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

(1)《“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可打印,签名处手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介绍、对德国的了解、未来的人生规划、对本基金的了解、对本基金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

(3) 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一式两份)

(4)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6)《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式两份)

(7)德国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8)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9)担保人与申请人社会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两份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华杰国际交流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学生联系单》(一式一份)

附件

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至 student.tongji.edu.cn “校园公告”处下载。


资料来源: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2017年7月27日

http://mp.weixin.qq.com/s/ViPD_R37elgzqF8BozxsvQ?scene=25#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