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宗教改革的历史背景(4)

发布时间:2017-10-28浏览次数:409

自从公元313年《米兰敕令》颁布,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并成为国家宗教以后,基督徒们发现非但不再需要殉道,而且面对的全是鲜花和赞美。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们能否保持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美德?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有部分教徒出于对教会内部日益滋生的腐败现象不满而发起修道运动,但当罗马教会高高地凌驾于整个欧洲世俗社会之上时, 它的信仰和道德也就无可挽回地堕落下去了。

罗马天主教廷设在梵蒂冈,罗马教皇是最高领袖。在西欧各大封建王国,设有大教区,由罗马教皇和红衣主教团来指派各个大教区的大主教, 在大教区下面又设有许多分支的教区,由大主教任命分区主教来进行管理。在最基层的乡村庄园,也有教会派遣的神父、助祭、司铎等,负责日常的宗教活动。就这样,罗马教会取代帝国成为中世纪唯一的统一组织,既独立于世俗王国之外、同时又渗透于世俗王国之中的“上帝之国”。

传统上要成为基督教神职人员或修道士需要发三大信誓:贫穷、贞洁、顺从。但中世纪罗马教会和修道院具有三大弊病:第一是买卖神职,就是利用宗教权力而大发其财;第二是纳妾,也就是偷偷摸摸地满足情欲;第三是建立宗教裁判所,残酷迫害所谓“异端”。在财富和权力的诱惑下, 这三大信誓都彻底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它的实践活动与基督教的理想已经严重地分裂了,神职人员已普遍地陷入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状况中。

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道德状况的蜕变, 主要表现在信仰的形式化和虚假化方面。具体地说,到了中世纪,基督教会的一些制度发生了变化,使得早期的信仰和道德难以维系。比如说, 一个人若是犯了罪, 在早期教会中他要进行公开的忏悔, 要得到全体信众的宽恕和原谅,才能罪得赦免。到了5世纪,这种公开忏悔先是变为密室忏悔,这样就容易成为一手交钱、一手解救灵魂的交易。到了公元7世纪以后,教会公开颁布了一种苦行折算制度,犯罪者可以通过做苦役的方式来赎罪。如果你不想做苦役,教会也可以把它折算成相应的金钱,只要你把钱作为罚金交付教会,你的罪就得到赦免了。这样一来,金钱与灵魂之间的交易就变得公开化、合法化了。除了金钱赎罪,当时教会还有假冒圣徒遗物买卖赎罪。就这样,教会所掌握的拯救灵魂的精神特权现在已经成为其世俗财富的重要来源, 基督教会和封建领主就利用这些荒唐至极的方法搜刮民脂民膏,已毫无道德而言。

从 13 世纪开始,罗马教会又想出了一个更加聪明的方法,那就是宣称教会拥有耶稣和圣徒们的善功,以此作为储备,发行一种像债券一样的东西,美其名曰“赎罪券”,在西欧各地公开兜售。 兜售赎罪券的活动可是看作中世纪基督信仰和道德堕落的典型标志, 它意味着赎罪的神圣性已经完全淹没在金钱交易的浊流中了。

到了 16 世纪,赎罪券成为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运动的直接导火索。




专栏作者

张松
资深旅行达人
《阅读与行走在世界文明·系列书籍》作者
同济大学校董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理事
复旦国学同学会会长
上海『友朋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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